这里是伊朗的少管所,关押的都是未成年人,被判死刑的孩子在这里成长到18岁后,再执行死刑。
这些未成年的女囚在处决的前夜要先被破处,可谓是承受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。
伊朗处决任何一名年轻女子,不论她是否为罪犯,若是处女,皆属违法,所以监狱会在年轻处女行刑前晚,上演临时“结婚”的戏码。
所谓临时结婚,实际上只是为了给犯人破处,解除法律规定的障碍。
这些女孩对破身比行刑还怕,常拼命反抗,哀号惨叫,个别烈女需在食物中掺加催眠药才能“办事”。
一名这里的狱卒说:“我16岁加入这里后,因表现受长官肯定,18岁时曾被委以执行临时婚礼的任务,即使这临时婚礼是合法的,我却很后悔”。